房屋危险性鉴定程序
在对房屋进行鉴定前,需要了解危房鉴定的整个流程,具体如下:
1)受理委托:
根据委托人要求,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;
2)初始调查:
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,并进行现场查勘;
3)场地危险性鉴定:
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所处场地地质情况,进行危险性鉴定;
4)检查检测:
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,必要时,宜采用仪器量测和进行结构验算;
5)鉴定评级:
对调查、查勘、检测、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,综合评定,确定其危险等级,包括定性与定量鉴定;
6)处理建议:
对被鉴定的房屋,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;
7)出具报告:
哪些情况下会变成危房?
房屋安全方面的一名解释,影响房屋安全的因素比较多,比如:设计、施工、使用以及自然沉降等。
破坏程度严重或濒危的房屋,若其破坏状态显而易见,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查房屋外部重点检测以下部分
1、房屋的结构体系及其高度、宽度和层数;
2、房屋的倾斜、变形;
3、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;
4、房屋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;
5、房屋附属物的设置情况及其损伤与破坏现状;
6、房屋部坍塌情况及其相邻部分已外露的结构、构件损伤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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